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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國際維和人員日

分類:作者:平哥日期:2021-11-12

據聯合國維和部門統計,自1948年5月29日向巴勒斯坦派遣停戰監督組織以來的幾十年中,聯合國已先後在各沖突地區開展瞭50多項維和行動,維和開支超過190億美元,參與維和行動的軍事、警察和文職人員共計80多萬人,在維和行動中殉職者約有1800人,僅2005年,就有來自46個國傢的124名維和人員以身殉職。維和行動已成為聯合國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聯合國維和部隊曾榮獲1988年度諾貝爾和平獎。

200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每年的5月29日定為“國際維和人員日”。以表彰曾經參加和正在參加維和行動的人員的高度職業操守、奉獻精神和勇氣,並悼念為和平事業而獻身的人員。選擇5月29日是因為1948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向中東地區派遣聯合國巴勒斯坦停戰監督組織,首次執行維和行動。

聯合國維和行動是聯合國根據安理會或聯大通過的決議,向沖突地區派遣軍事人員以恢復或維護和平的一種行動。它的目的是防止局部地區沖突的擴大或再起,從而為實現政治解決創造條件。

關於維和行動

參加維和行動執勤的人員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一是裝備輕武器用於自衛的維和部隊;二是不帶任何武器的軍事觀察員;三是工兵、醫療、運輸等後勤分隊。維和部隊和軍事觀察員依然是其本國軍隊的成員,受派遣國軍事法規、條令、條例的約束。在維和行動中受聯合國的指揮。維和官兵身著本國軍服。為瞭表明他們的維和人員身份,一律頭戴藍色貝雷帽或頭盔,佩戴聯合國徽章。

聯合國維和特派團的士兵不向聯合國效忠。自願派遣軍事人員和民警的政府保留對在聯合國旗幟下服務的各自部隊的最終權力。聯合國按照每個士兵每月大約一千美元的統一費率償還那些自願派遣人員參加維和的國傢,聯合國還償還各國的設備費用。

傳統的維和行動基本可分為兩類:一是由非武裝的軍事觀察員組成的觀察團監督停火、撤軍或有關協定的執行;二是派出裝備用於自衛的輕型武器的維和部隊,以確保停火,緩和局勢,為解決爭端創造條件。

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數量和規模大大增加。同時,其任務除繼續承擔傳統的監督停火等職責外,急劇擴展至包括組織和監督選舉、維護法律秩序、安置難民、為人道主義救援行動創造安全環境、解除各派武裝、清除地雷、重建國傢等。

目前,聯合國在全世界有16個維和行動特派團和1個政治特派團,共有來自122個國傢的12.5萬名維和人員在世界各地參加維和行動。

中國於1990年第一次向中東地區派出5名軍事觀察員。自參加維和行動以來,中國累計派出維和官兵3萬多人次。從2000年1月起,中國還累計派出維和警察2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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