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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人要過四個“年”

分類:作者:平哥日期:2021-11-12

每年年終,中國人都要忙著過年,許多地方把過除夕慶正月初—稱為“過年”,但福清人都要過四個“年”。

福清人過的第一個“年”,當然是陽歷1月1日,又稱“元旦”。這是一百年前辛亥革命勝利後,由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在1912年頒令改歷,把陽歷1月1日作為國歷新年而把陰歷正月初一稱春節。這一決定雖然百年來並未完成被民眾廣泛接受,但是近五十年來,由於政府把1月1日定為法定假日,機關、學校、工廠等都要放一天假,所以民眾也逐漸習慣把它稱為“過新年”。過陽歷新年主要是政府機構的事,各地都舉辦許多慶祝活動,有的單位還組織聚餐會,現在不少民眾也逐漸習慣地把這一天當作一年裡第一次過年。

福清人過的第二個年是每年臘月廿四日,這一天是祭灶日,又稱小年。當天,人們要準備一頓美食,其豐盛程序雖不及臘月三十夜的“大年團圓飯”,但也雞鴨魚肉一應俱全。因為當天要準備這些大菜,先用以祭祀灶君烤媽,小小賄賂一下由玉皇大帝派駐在各傢各戶監視人間善惡的地位誰低但權力卻很大的神明,好讓他們“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為自傢講好話賜福祉。清乾隆《福清縣志》卷之二“歲時”就有此記載。這就是福清人過的第二個年。

福清人過的第三個年當然是除夕夜的團圓飯瞭。這一天的飯菜特別豐盛,葷素齊全,先從祭祀祖宗,再一傢人團圓享用。特別是現在人們的生活普遍提高瞭,所以年夜飯就更加豐富多樣瞭。但是不管飯菜花樣多少,米飯和魚總是少不瞭的。而且當晚傢人還要每個吃幾口白米飯,寓意來年一年到頭有飽飯吃。過大年的年俗早有許多文章作瞭紹介,不必贅述。

福清人過的第四個也就是最後一個年,是在正月初五,福清人稱之為“做大歲”,這是福莆民眾特有的年俗,據我瞭解其他地方都沒有。那天夜晚,傢傢戶戶也都要準備一桌“年飯”,其隆重程度不亞於除夕夜。

這一風俗來源據說是與明季倭患有關。相傳明嘉靖年間,一批在日本無法立足的浪人勾結閩浙沿海土匪常常侵擾沿海民眾,他們燒殺虜掠,無惡不作,被稱為倭寇。明朝中央政府曾多次派兵平倭但效果甚微。有一年除夕夜,人們都已做好瞭年夜飯,倭寇突然大舉入侵,人們猝不及防,份份逃避。而來不及逃避的老人小孩,多被倭寇殺害。待倭寇退兵,人們返傢時,看到有許多親人被殺害,便十分哀痛。但是按慣例年不能不過,於是民眾相約在正月初五夜補過大年,這就是正月初五做大歲的來歷。

福清人一年中要過四次年,這在全國其他地方是少有的,成為福清特殊年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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