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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上林壯族燈酒節

分類:作者:平哥日期:2021-11-12

上林壯族“燈酒節”在先秦時早已出現,到唐朝時已於民間廣為流傳,從刻於永淳元年(公元682年)的《六合堅固大宅頌碑》“宗廟嘉存,世世相習”中可見這一世代沿襲的民族傳統壯族燈酒節祭祀盛行的區域僅偏於廣西環大明山一帶。壯族“燈酒節”,即“丁酒節”它是遠古義系社會的產物。

上林縣有六成以上的鄉鎮都舉行“燈酒節”,以巷賢鎮、白圩鎮和西燕鎮“燈酒節”儀式感最強,場面最熱鬧,文化味最濃。

據瞭解,“燈酒”用壯文寫就是“daeng couj”,連著讀就是“daengjcouj”,當地壯族民眾認為,傢裡添男丁是傢族的榮耀,“燈”與“丁”在壯語中發音相近,後將其引申為“燈”,而“酒”歷來是壯鄉農村節慶祭祀必不可少的東西,由此逐漸形成瞭當地人傳統節日“燈酒節”。

上林古壯語“燈”與“丁”同音,“燈”有“光亮”“照這前程”之意,故而即使後來“燈”與“丁”讀音上發生瞭變化,上林人仍遵古而含之。

“丁”在古代傳指男丁,壯族“燈酒節”也就是“男丁的節日”。壯族“燈酒節”是一年中的第二個傳統節日,它與春節僅隔十天,是夏歷一年中的第二個十日裡的第一日,即正月十一日,這天天一亮,上年新生頭胎男兒傢長便獻上公羊一頭(或豬頭一個),豬肉兩斤,甜酒一罐,以及粽耙、米花、糕餅等物,二孩以上的可將羊換成豬頭或奄雞送到指定地點,社頭便組織殺豬宰羊烹雞煮飯,而後組織本社(一般小村、一村一社壇,大村一村按地段劃分為幾個社壇)人員,按傳統“三獻禮”唱祝辭的儀式舉行隆重祭祀活動。

祭祀目的有二,一是祈求土地社稷神靈保境安康護民,保境內風調雨順,人財六畜興旺,二是新丁傢人拜謝社稷社王賜福添丁添口。

祭祀禮畢,社頭將羊頭及羊後身一甲(獻雞的將一隻雞腿)退給新丁,用以供奉祖先,而後全社會餐。一般會餐前還集中由頭人講話,內容一般有五,一為再次公佈新丁名單,註入新丁簿中;二是公佈本節收支帳目;三是公佈來年燈酒輪值掌簿人名單;四是總結本社一年來情況,鼓勵大傢再接再勵,共同奮發向上;五是作出修橋補路興辦公益事業的建議和決定,隨後進餐共飲。

席罷由主持人組織敲鑼打鼓慰問祝賀新丁,給新丁發紅包,祝新丁健康成長,聰明成才。而後敲鑼打鼓將新丁簿送到新掌簿人的傢中上香供奉。

解放以後,部分地方也允許婦女參加壯族燈酒節祭祀和聚餐活動,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後,部分村莊也吸收新生女嬰為“新丁”稱為“女丁”,共同列入新丁名冊,一起舉行祭祀活動。次日,即正月十二日,新丁戶舉行散羊頭儀式,即請外公外婆和兄弟姐妹等至親前來慶賀殺雞殺鴨,共同分享上一天祭祀社壇退分回來的羊頭、羊肉等物。非新丁戶即集中進行修橋補路等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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