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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華人的清明節:承先禮而成其理

分類:作者:平哥日期:2021-11-12

一、周而復始:域外重構認同的實踐

《禮記·樂記》有一段影響中華節日活動與祭祀觀念的說法:“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和,故百物不失;節,故祀天祭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如此,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由此說來,在諸多中華傳統節日中,僅有清明和冬至兩個節日,淵源於計算天時歷數的節氣,由節氣制約著民俗活動內容,具有天時對應人事的內涵,其祭祀部分尤其能體現出《禮記·祭義》所說的“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的概念。以此對比南洋熱帶,當地並不存在二十四節令,南洋華人在這一大片其他族群作為主流人口的土地上延續著清明節日,雖然可以通過先輩口述以及中華歷朝文獻,追溯祖國祖先曾經的節日記憶,但顯然不可能持續天時對應人事內涵的傳統清明節俗。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南洋華人普遍過清明節是個事實,南洋華人的宗親組織與鄉團會館至今依然流行著清明時節舉行集體“春祭”的習俗。近半個世紀以來,隨著歷代南洋華人陸續移民到澳洲和新西蘭,其子孫後人也依然在南半球的秋天繼續其清明“春祭”拜祖先習俗。

這樣的清明節,發生在不以華人為主流的地方,又遇不上傳統意義上的清明節氣,其禮俗形態肯定不可能呈現原鄉清明節那種以天時對應人事的節俗內容。因此,南洋清明節是否還能符合“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的原則,是值得關註的。

事實上,南洋清明節既然是祖籍地清明節日的延續與演變,就不可能完全脫離原鄉祖輩從體會天時對應人事產生的“天人合一”思想。就人類的存在意義而言,天時與人事的對應關系,不會僅僅是生理實存的現象,而必須提煉到精神層面的闡釋,才能顯現人類存在的價值意義。在儒傢的立場,一旦現象的認識能夠提升為道理論述體系,如《易·系辭上》說的“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兇,而聖人象之”,天人關系就必然會確定在《禮記·禮運》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也……聖人作則,必以天地為本”,一切人事定奪也必將追求通感天理的境界,將天人關系提升為天理與人心的關系,方為有度。而節日是否能合理體現“天人合一”的啟示價值,也在於節日活動能否表現與流露出天理與人心的相契。

根據以上視角,南洋華人延續著清明傳統,主要就表現在年年重復的傢族掃墓,以及宗祠或同鄉組織年年為祭祀與告慰先人而展開的集體掃墓或其他各種活動,使得大傢從接受各種清明節日符號營造的氛圍出發,感受到自己承載與流傳的祖先文化的心靈聯系,並因這種共同一致的感受,凝聚起群體間的文化認同。如果說,人類是通過語言文字在腦海中構造社會關系,並且將自己所處的環境與事物進行分別與歸類,那麼,節日符號是同時包括著語言文字以及非語言文字在起著作用;這眾多節日符號,在特定的時空之內構成瞭“場”,讓處在同樣場景的人們對同一個“場”的整體符號體系產生共同認識、反應、感覺,喚起平日記憶裡淡化或忘掉的社群認同感。從南洋華人過清明節,以及人們註重敬天法祖的祭祀活動,宗祠以及同鄉、同業集體祭祀原鄉與當地先人的儀式可以看出,活動以“春、禘、秋、嘗”四祭的“春祭”名之,強調的顯然是自身生命作為祖先文化歷時性過程的載體,也強調生活在異地猶能共時性地同處節日氛圍。這種依然傳承著“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文化傳統的群體態度,可視為域外重構中華認同的努力,乃至可以視為“天人合一”理念的域外重構。

在缺少二十四節氣變化的熱帶地區,尤其是在與中國清明時節相同時間的陽歷四月初,正是西南季候風和東北季候風交替的季節,日常都會發生陣雨和雷雨,影響大眾生活作息,然而人們不受天氣左右,仍舊自發地依照中華大地的傳統去過節,這種對祖居地節日的執著精神,反映的正是節日作為文化禮儀的某些本質。此時,時空不再是構成節日存在的重要因素,而節日作為一再循環的特定日子,成為承載與輸送文化意識的經絡。面對這一現象,應更深入觀察自古至今海外華人如何通過逢年過節的方式,繼承祖先之“禮”,認知自己生存之“理”。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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